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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代 | 款识 | ||
钤印 | 尺寸 | 24×27cm | |
材质 | 纸本 | 形制 | 镜片 |
品相 | 全品 | ||
作者简介 | 周韶华(b.1929),山东荣成人,现居武汉。1941年参加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。1950年毕业于中原大学美术系,先后担任湖北省美术院院长、湖北省文联主席,曾任中共湖北省委委员,中共十三大、十五大代表。现任中国国家画院院务委员。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国画院院长。受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、湖北美术学院、西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、山东艺术学院、中南民族大学、日本名古屋艺术大学客座教授,是西安美术学院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名誉教授。曾获屈原文艺创作奖,2008年获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“终身成就艺术家”称号。 2015年获评2014年度“中华文化人物”。2021年获“首届湖北省杰出人才奖”,2024年获“中国文联终身成就奖”。多年致力于中国画理论与创作革新的探索与研究,是中国画气势派的开宗创派者与理论建树者。 | ||